• 索  引  号:01152200/2018-00302
  • 发布机构:盟水务局
  • 文  号:
  • 发文日期:2018年07月23日
  • 信息分类:业务工作/其他
阿尔山市水务局针对水土保持工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全面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2018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通知》的要求,2018年7月22日,由自治区水政监察总队、兴安盟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阿尔山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站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位于阿尔山市境内的内蒙古金叶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尔山)20万吨/年矿泉水工程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工程建设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记录,并下发了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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