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
| 事项类别 | 行政确认 |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 办理条件 | 具有兴安盟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
| 所需材料 | 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两寸近期正面免冠照(蓝底)1张 |
| 办理时限 | 及时办理 |
| 收费标准 | |
| 办理部门 | 户口所在地民政局老龄办 |
| 办理地点 | 各旗县市民政局老龄办 |
| 办理时间 | 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 |
| 是否网上办理 | 否 |
| 联系电话 | 0482-8266412 |
| 监督电话 | 0482-8266412 |
凡具有兴安盟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两寸近期正面免冠照(蓝底)一张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老龄办办理,经审查符合老年优待证办理条件的,当场办理,发放《老年人优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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